关于做好2022/2023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 评定工作的通知
2023-02-19
各二级学院(部)、各班级:
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在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方面全面发展。现将2022/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定范围
大二、大三在校生(含185、195、215)
二、评定时间
2月20日-2月26日班级初评;2月27日-3月12日院(部)审核并公示;3月13日-19日学生工作部审批;3月20日-22日全校公示。
三、评定条件
参见2021版《学生手册》之张家界航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。
四、评定要求
1.各院(部)、辅导员、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奖学金的评定工作,严格依照《张家界航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》的相关规定,坚持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、择优”原则,组织学生认真做好评定工作。因辅导员、班主任工作未到位而出现漏评、错评造成的矛盾和损失,由辅导员、班主任承担责任。
2.各院(部)要认真仔细审核各班级上报名单,并将各班拟评名单进行公示,因院(部)审核不严或未审核、未公示而出现的问题,由院(部)承担责任。
3.班主任必须认真核对拟获奖学生的姓名、银行卡号(学生提供本人的工商银行卡卡号),各院(部)辅导员在录入银行卡号时一定要认真核对,若出现错误,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。
4.注意事项:所有材料以院(部)为收集,收齐后统一提交,不接受单独报送。根据评定细则, 休学退学的学生不予评定奖学金;转班同学的奖学金评定主体为成绩产生班级;体育免考的成绩视为合格;涉及保留小数点的,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,不四舍五入。
附件:1.奖学金发放卡号登记表
2.奖学金评定表
3.奖学金评定汇总表
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
2023年2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