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2020/2021学年文明班级、文明学生和文明寝室的通知
2021-10-27
各学院、各班级:
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进一步加强班风、学风、校风建设,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,学校决定开展2020/2021学年“文明班级”、“文明学生”和“文明寝室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选对象
2020/2021学年在册的全日制在校班级和学生,毕业班除外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文明班级评选标准:全班学生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并秩序良好;学年内“班级争先创优”为学院前5名;学年内无学生受处分。班级有良好的学习风气,上课无迟到、旷课,早晚自习纪律好;学年班级总评成绩在60分以上。寝室卫生良好,学年内卫生检查无“D”的情况出现。学年内考试无学生舞弊。学年内学费缴纳率超过95%。学年内无学生伤亡事故发生。
2.文明学生评选标准:学年内思想品德考核均为优秀。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纪行为发生。学年内学习成绩平均为60分以上,无挂科。体育成绩合格及以上。有良好的卫生习惯。
3.文明寝室的评选标准:以《学生手册》中“高校文明示范寝室创建”工程实施细则为准。
其它条件详见《学生手册》中《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“三好”评比条件和办法》。
三、评选名额
1.文明班级为2020/2021学年全院班级数的5%,毕业班除外。
2.文明学生不超过2020/2021学年全院学生人数的2%。
3.文明寝室评比各学院参照“高校文明示范寝室创建”工程实施细则。
四、评选办法
1.文明班级由班级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,学院审查后报学生工作处,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,报校务会批准。
2.文明学生由班级学生大会民主推荐,学院审核,报学生工作处,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,报校务会批准。
3.文明寝室评选标准参照“高校文明示范寝室创建”工程实施细则,由学生工作处审核,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,报校长办公会批准。
五、评选时间
10月下旬各学院完成推荐和审核工作并报学生工作处;11月上旬学校完成审定工作;随后召开表彰大会。
各学院、各班级接此通知后,要组织广大学生认真学习本通知精神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有关规定,组织好评选及呈报工作,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文明寝室申报表及文明创建评比汇总表。
附件:
1.张家界航空职院文明班级申报表
2.张家界航空职院“文明学生”申报表
3.文明创建评比申报汇总表
4.文明示范寝室评比申报表
张家界航空职院党政办公室
2021年10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