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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1/2022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 评定工作的通知

2022-03-03

各二级学院(部)、各班级:

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在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方面全面发展。现将2021/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一、评定时间

2月21日-3月6日班级初评;3月7日-13日院(部)审核;3月14日-20日学生工作处审批;3月21日-23日院(部)公示。

二、评定条件

参见2021版《学生手册》之张家界航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。


三、评定要求

1.各院(部)、辅导员、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奖学金的评定工作,严格依照《张家界航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》的相关规定,坚持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、择优”原则,组织学生认真做好评定工作。因辅导员、班主任工作未到位而出现漏评、错评造成的矛盾和损失,由辅导员、班主任承担责任。

2.各院(部)要认真仔细审核各班级上报名单,并将各班拟评名单进行公示,因院(部)审核不严或未审核、未公示而出现的问题,由院(部)承担责任。

3.班主任必须认真核对拟获奖学生的姓名、银行卡号(学生提供本人的工商银行卡卡号),各院(部)辅导员在录入银行卡号时一定要认真核对,若出现错误,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。

 

附件1.奖学金发放卡号登记表

2.奖学金评定表

3.奖学金评定汇总表

 

      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

  2022年2月20日

附件123.rar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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